通知
各部门:
接市医保局通知,按劳办[2002]91号文件精神,2009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开始办理。凡我校在职、退休教职员工,如有申报大病、特病医疗保险的,请于10月23日前到组织人事处登记申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