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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改革的步伐及未来

谢家集区委党校:邓真舵

        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幕首先从农村开启,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农村改革近30年来,我们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第二步,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第三步,实行以促进农村上层建筑变革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改革。这三步改革始终贯穿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一、包产到户,农村改革的第一个黄金发展期
        1978-1988这10年的农村改革历程,具体可划分为三个小阶段。(1)从1978年到1984年,是农村改革的艰难起步阶段,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截止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达到99.5%,其中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到97.8%,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与此同时,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改革,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原来的“工分制”变成了“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2)从1982年到1987年,是农村改革的第二阶段,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乡、民族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域,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此确立了“乡政村治”二元治理体制新模式。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废除“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合作组织,“尽快改变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截止1984年底,全国共建立起了79306个乡,3144个民族乡,9140个镇和948628个村民委员会、588多万个村民小组。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规定了实行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实施办法。此后,全国农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村民自治制度。(3)从1985年到1988年,是农村改革的第三阶段,改革的重点是鼓励农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经济,确立农户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取消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建设小城镇等。总的说,这一时期的农村改革核心内容是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实质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上来,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
        从1987年起,全国农村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又使农民获得了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监督的民主决策权。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国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不仅解决了8亿农民的吃饭问题,而且也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坚实的物质基础。据统计,从1978年到1984年,中国粮食总产量由3000亿公斤上升到4000亿公斤,全国农业总产值增长68%,全国农民收入增长166%。同时,“乡镇企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产值已达二千亿元以上,吸收劳力六千万人,为我国农村克服耕地有限、劳力过多、资金短缺的困难,为建立新的城乡关系,找到了一条有效的途径”[3](p885)。对此,邓小平同志生前曾经回忆说:“我们真正干起来是1980年。1981、1982、1983这3年,改革主要在农村进行。1984年重点转入城市改革。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是1984年至1988年。这5年,首先是农村改革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农作物大幅度增产,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广大农民购买力增加了,不仅盖了大批新房子,而且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四大件’和一些高档消费品进入普通农民家庭。农副产品的增加,农村市场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强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80年代农村发展的实质是把农业的三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金留在农村内部转化了,当时叫‘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这样就形成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又拉动了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促使整个国家出现了‘内需拉动型’的增长。这就是80年代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一个黄金时期”。但从1988年到1998年,是农村改革的停滞阶段,出现了“三农综合症”。
        二、从1998年10月至今,是农村改革的快速推进阶段,出现了第二个黄金发展期
        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首次提出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制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标志着农村改革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这个《决定》的核心内容是“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实行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触动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机制这样的深层次矛盾和宏观体制障碍,所以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形势连续4年仍处于一种“走下坡路”的被动局面。比如,1996年至1999年,全国农村进行的“第二轮土地延包”基本是流于形式;1998年至2002年,国家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累计达到6600亿元,真正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仅有1897亿元,只占28.7%;1999年至2000年,安徽省率先发起的农村“费改税”试点,在2001年上半年由于中央高层发生争论而险些搁浅;与此同时,2001年上半年,自上而下进行的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先热后冷、不了了之;等等。正如万里同志所提出的,“应当如何解决农村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已经引起了全国上下普遍的重视。因此,决不能就农业谈农业,而必须统筹考虑整个的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城乡关系、城乡一体化的问题。总之,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重新认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是一个新课题,一篇大文章,需要做些专门的研究和探讨”。
        因此,从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到2006年10月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这4年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解决“三农”问题重视程度最高、改革力度最大、投入资金最多、效果最明显的一个“黄金时期”。比如,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精力,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并且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来源大战略指导思想,使多年来一直处于僵局之中的“三农”问题提升到国家宏观经济层面来解决。这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为核心的重大历史转变时期。紧接着,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了“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同时决定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2004到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多予少取放活”的六字方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科学论断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的重大战略部署,着眼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机制通盘考虑解决“三农”问题,连续制定了3个指导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就增加农民收入(共22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共27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32条)等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这81条配套政策措施共同构成了我国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政策框架。2004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到了2626亿元,是1997年的3倍还多;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达到了3000亿元;从2006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平均每年为农民减轻负担1200多亿元。总的看,“近两年农村形势比较好,主要标志是: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群众高兴”
        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得到消除。因此,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尤其是当前我国如何破解农村税费改革后的“附生难题”,及时化解乡村的“历史旧帐”等问题,至今既没有一个全面的准确的统计数据,也没有制定出一个具体的可操作方案,致使不少基层组织已经陷入了“五难困境”(即收支平衡难、工资兑现难、工作运转难、债务消化难、经济发展难)。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测算的数据显示,在农村“费改税”之前,全国乡镇一级每年大约需要3700亿元才能维持合法生存,即使按总支出的70%计算,每年至少也需要经费支出2590亿元,而资金来源只有750亿元,收支相抵后仍相差1840亿元。但在近几年的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仅为1643亿元(其中2001年为33亿元,2002年为245亿元,2003年为305亿元,2004年为396亿元,2005年为664亿元),这远远不能弥补取消农业税后留给乡村基层组织巨大的资金缺口。从长远发展看,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或具有“微利性”,工业属于“竞争产业”或具有“赢利性”;农村属于“分散区域”或具有“资源扩散性”,城市属于“集中区域”或具有“资源聚集性”;农民属于“弱势群体”或具有“易侵害性”,市民属于“强势群体”或具有“保护性”。因此,如何从根本上扭转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严重失衡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三、下一步农村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下一步,我国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解读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几个新鲜名词,需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予以把握。
        一、新型农民
        一号文件给新型农民做了三个界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为培养造就新型农民,国家将扩大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规模。而当前,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这就是农村社会精英单向流向城市。传统中国,从乡村走出去的官绅、士大夫和商人等精英群体在城乡之间、朝野之间双向流动是社会常态,发端于上世纪50年代的“上山下乡”运动,把城市2000多万知识青年派遣到农村。60年代初的国民经济调整,又把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市民下放到农村,这些对农村精英层的生成与保持起到巨大作用。精英群体塑造着乡村社会的主流话语,导引着乡村社会的道德动向,是维系乡村文明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载体和动力。然而目前,在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农村精英源源不断地单向流入城市。对此,应注重培育农村社会精英阶层,从宏观战略层面以市场和政策双重驱动,分流城市富余资源,引导社会精英不断回流农村。如通过政策引导,让一些大学毕业生和城市人才到农村支农、支教、支医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支持家在农村的退休干部、职工、商人回乡生活等,只要城乡两地共同努力,像目前全国开展的大学生村官计划,肯定会给广大农村带去一丝凉爽清风,产生深远的影响。但必须予以正确引导,不能派下去了事,不管不问,要积极解决大学生村官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让他们在广阔的天地间有所作为。
        二、村庄规划
        一号文件将村庄规划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提出要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已经经历两次大建设。一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农民把手里的一点积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纷纷把草房改造成了砖瓦结构的瓦房。二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农民又纷纷建起了砖混结构的平房。这两次大建设基本属于无章无序农民自主行为,没有规划,造成了大量土地流失,并且村容村貌杂乱无章。而目前的新农村建设正赶上农村的第三轮大建设。据调查,目前农村又进入了第三次大建设阶段,农民纷纷建起了楼房。而以前两次大建设过程中的苗头依然存在,很多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沿线一夜之间建起来几栋楼房,而这些建设基本没有上级部门的审批,占用了大量农田,没有整体性,这需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予以积极引导。
        三、循环农业
        一号文件把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于利用。目前的农业生产当务之急要解决两个问题。1是农机的技术更新。随着农村大量青年进城务工,农村的强劳动力工作活逐渐被农机取代。而目前很多农机的技术跟不上,就小麦收割机来说,目前的收割机一亩地要抛洒50公斤左右小麦,那全国18亿亩土地将要损失多少粮食。这样的农机急需更新换代。2是秸秆的利用。现在每年的夏收和秋收季节,全国都有两次严重的空气污染。农民们纷纷焚烧秸秆,造成空气污染物严重超标,很多架次飞机不能起落。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安全。目前人们对待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好像就是“堵”,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治水之道在于“疏”。如何把秸秆利用起来,发展循环农业,让农民们从中受益,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200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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